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制定我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方案如下。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何安瑞、张勇军
成 员: 杨荃、邵健、彭笑艳
二、基本分数要求及成绩计算办法
1.基本分数要求:外语水平考核(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百分制)及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均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其中参加外语笔试的考生,外语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三、拟招生人数
本批次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其中专项计划2人,具体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080200 |
机械工程 |
2 |
含1名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3 |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6 |
|
080600 |
冶金工程 |
2 |
含1名联合培养专项计划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2 |
本批次拟招生人数不含已录取的直博生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后续招生计划如有调整,学院另行公布。
四、录取及调剂原则
1.博士研究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
2.同一学科专业内按导师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导师本人名下合格生源不足,同一学科专业内,在成绩合格考生及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可进行调剂。调剂工作需遵循原报考导师名下成绩排名。
3.未达到我院基本分数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跨一级学科、培养单位调剂。
五、监督及咨询
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畅通申诉渠道,我院党委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实名举报。
对录取工作有异议者可实名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或举报,监督小组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或调查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申诉或举报需附上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联系电话,以备核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
监督举报邮箱: nercarxs@ustb.edu.cn
工程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13日